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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有应征稿件必须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身失笑份证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2、投稿人请自留应征作品底稿,来稿恕不退还。
3、投稿人须保证所投稿件无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否则后果自负,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如遇完全相同的应征作品获奖,不并列设奖,以投稿时间先后确定获奖对象。
5、如无合适作品,则相应奖项空缺。
6、活动主办单位对入围、入选作品拥有所有权和使用权,并有权对入选作品进行修改,不再另付稿酬。
7、凡投稿者均被视为认可本活动内容。
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南雄市融媒体中心APP命名”征集评选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