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金山检察 “时薪100元,只需两部手机!”这样的兼职工作,你想做吗?当心沦为诈骗团伙的工具。 宝妈许某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违法犯罪行为,还是参与“手机口”诈骗活动,2023年10月,经金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许某相应刑罚。 “兼职日结,工作内容只需要两部手机,手机不限制机型......”2023年3月,在家带孩子的许某闲来无事,在偶然加入的兼职信息群中看到一条广告,恰好自己也想寻找在家就能做的零工补贴家用,便主动联系上家咨询详情,对方表示只要通过社交软件拨打语音电话即可,并将许某拉入了另外的对接群。 “你用另外一部手机拨打这个号码,如果对方接通了,我和对方聊天,你不需要说话。”2023年4月,上家通过语音电话联系到许某,并发给她一个陌生的号码,待许某拨打过去接听成功后,按上家要求打开扬声器外放声音,由上家和接听电话对象隔空聊天,许某很快便弄懂了这简单的“兼职模式”。 “喂,您好,我是快递公看广告赚钱司的客服,您在平台上购买的商品,有损坏的情况,我们会给您安排商品费和快递运费的赔偿。”不久后,许某接了一单任务,作为“旁观者”听到上家和对方的通话内容,不禁思索,这明显就是在骗人。 “我愿意接受赔偿。”在得到对方肯定的回复后,上家便将其引流到理赔的群聊,此番操作之后,许某即收到挂断电话的指令。 就这样,一言不发的许某持续听着“快递丢失”“商品理赔”“学校采购”等话术。虽然明知道上家在骗陌生人,但自己能按时按量收到报酬,让其感到来钱快而且简单,何况自己可没有骗人,连话都没说,心存侥幸的她并没有放弃这份兼职。 2023年5月,公安机关在办案中发现有多名被害人接到诈骗电话后造成钱款损失,达11万余元,经侦查,许某等人被警方抓获。 经检察机关审查,许某明知他人通过电信网络实施诈骗,仍然通过自己的手机帮助诈骗人员与被害人通话,进而实施诈骗行为,造成他看广告赚钱人钱款损失,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决定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什么是“手机口”诈骗? “手机口”是两部手机通过同时打开扬声器,一部手机通过网络软件接通诈骗分子,另一部本地手机拨打不特定受害人电话,进行语音中转,使得双方可以直接对话,又成功掩饰诈骗电话归属地,更加具备隐蔽性和欺骗性。诈骗团伙通过社交媒体、网络渠道发布“轻松赚钱”“工资日结”等虚假广告,诱惑如许某等人,利用“手机口”帮助实施诈骗。 检察官说法 检察官提醒大家,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仍然帮助诈骗团伙架设呼转设备、批量拨打诈骗电话,或是提供手机卡、通讯工具予以帮助,无论是否获得报酬,这些行为都涉嫌为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帮助,都将被依法追究相应责任。广大市民朋友要警惕“轻松赚钱”“日结佣金”等虚假招聘广告,切勿贪图小利以身试法,沦为诈骗分子的“帮凶”。
上观号作者:上海检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