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邻居卖菜,竟然要面临10万元的罚款? 福建福州,张某顺手帮邻居卖了点菜到菜市场,赚了14元。没想到,这些菜农残超标,张某为此面临5万元罚款,由于迟迟没有缴纳,还被追加罚款5万元,甚至被告到法院要求强制执行。 张某为什么会帮邻居销售农残超标的蔬菜?为什么罚款的金额比获利高出这么多?法院会作出怎样的裁定?总台《法治在线》独家采访办案法官林孔亮。 帮邻居卖蔬菜 农残超标面临高额罚款 林孔亮说,在行政强制处罚的催告书上,有两个数字引起了他的注意:一是获利14元,一是行政罚款共计10万元,形成了鲜明的反差。 事发当天,张某像往常一样准备到镇上的批发市场打工,路过邻居王大姐家时,发现王大姐家的芹菜刚刚成熟。王大姐询问张某,要不要带上一些芹菜到批发市场。 当事人 张某:那么多芹菜在我们本村的农贸市场上是卖不完的,我就把她的芹菜拿到镇上市场卖了。于是,张某花费122.5元接手了王大姐的70斤芹菜,并以每斤1.95元的价格卖给了某蔬菜批发商行,赚得14元。当天,一家便民超市从该蔬菜批发商行采买一批果蔬,其中就包括张某卖给商行的芹菜。隔天,该超市所在地的市场监管局在日常监督执法中抽检了该批芹菜,发现毒死蜱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根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张某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遮天$本想着顺便赚点小钱,却没想到要缴纳大额罚款,这让张某很难接受。一筹莫展的他没有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也没有提起诉讼。因张某逾期不缴纳罚款,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他加处5万元罚款,共罚款10万元,并向闽侯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张某的违法行为属实 但根据过罚相当原则 不需要缴纳罚款 张某告诉法官,自己之所以没有提出行政复议,是因为不了解法律,不懂得这样的法律程序。另外,10万元罚金对他来讲确实有些难以承担。 然而市场监管局认为,对于张某的处罚虽然金额高,但合法合规,并不存在过错。 福州市闽侯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林孔亮:行政机关认为,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涉案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就可以处5万元以上罚款,对于张某的处罚,已按最低起罚点进行罚款。 经过严格审查,结合相关证据及法律依据,法院认为,张某销售的这批芹菜,毒死蜱项目不符合要求,且未索取并留存供货方身份证明、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食用农产品购货凭证情况,违反了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和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违法事实清楚。***遮天*** 然而,从违法获利方面看,张某的违法获利很小。同时,法院根据行政机关提供的证据认定,张某不知道购进销售的芹菜不合格,并非故意出售农残超标的芹菜。另外,法院认为,根据现有证据材料分析,张某是首次销售芹菜,并非职业菜贩,是首次违法,他的行为客观有别于专门的市场经营主体的行为。 最终法院作出裁定,张某的违法行为属实,但根据过罚相当的原则,相应的惩处还应与违法行为持续时间、违法主体、主观恶性、货款金额等相匹配。因此,对申请执行人市场监督管理局“请求强制执行”的申请,法院不予执行。也就是说,张某不需要缴纳罚款。 如何避免“小过重罚”? 其实,类似张某的案例并不少见,这类案件也被人们称为“小过重罚”。 针对如何避免“小过重罚”,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赵宏介绍,在立法上要更加精细,对不同情形多加区分,给一线执法人员更明确的指引。从执法层面上,执法人员应该有体系化适用法律这根弦,避免执法僵化遮天问题的出现。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编辑:姚昊】 【来源:央视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