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把自己的银行卡提供给陌生人转账就能赚钱”,这样的“跑分”兼职吸引了不少年轻人的注意。事实上,这种兼职的本质是通过银行卡或微信、支付宝账号进行非法洗钱,帮助电信诈骗团伙进行非法资金的转移。近期,成都市金堂县公安局反诈专班连续打掉多个“跑分”洗钱团伙。令人痛心的是,多名在校大学生参与其中,成为犯罪的帮凶。 痛心!明知对方是“跑分”,为牟利依然铤而走险 小宇(化名)是某大学大四学生,家庭条件比较宽裕,每月有五六千元生活费。可是,买车、买手机、谈恋爱……一番操作下来,小宇每月入不敷出,急需挣钱维持消费。 3月初的一天,小宇在某短视频APP看到一条信息,点开评论区看到有人留言“缺钱可以找我,合法项目兼职,一天可挣几千块”,小宇立刻和对方取得联系。对方声称,自己是在某平台经营网店,近期自己的银行卡被限额了无法收钱,所以要找人提供银行账户进行转账,“一张卡一天可以挣3000元”。为了打消小宇的顾虑,对方还发来自己的店铺名称、支付宝和微信的交易记录截图等。 反复沟通后,小宇认定这是一条挣钱的门道,便按照对方要求新办了数张银行卡,然后带上身份证、银行卡等前往重庆某地。“和对方见面后,他就让我把手机、身份证、银行卡还有密码交给他,然后在原地等待。”小宇回忆说,中间对方还折返过来,让他进行人脸识别验证。随后,对方就让小宇回成都,声称会把钱打到其中一张银行卡中。然而,小宇并没有手机赚钱软件等来一分钱佣金,反倒是拿去“挣钱”的几张银行卡接连被冻结,随后警方找到了他。 “我们通过研判分析,发现小宇的账户存在资金异常情况。”金堂县公安局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专班负责人胡猛介绍,小宇新办的这些银行卡在短时间内多次转账10余万元,“作为一个在校大学生,这样的资金流动不太符合常理。”警方深挖发现,小宇通过网络认识的网店店主实为诈骗团伙,利用小宇的这些银行卡进行“跑分”转账。4月11日,小宇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公安机关抓获,现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相比于顾虑重重、被蒙在鼓里的小宇,大学生小严(化名)的行为更令人痛心。在明知对方使用自己的银行卡转账是在“跑分”的情况下,小严却依然选择铤而走险。 3月底,大学生小严通过电话联系上一位“中介”,对方称“帮忙收钱转账就能赚钱”。按照对方要求,小严乘车赶往成都市新都区某宾馆,将银行卡、身份证等交给对方,当面配合实施转账。 小严回忆,对方将自己的名字和卡号发到了一个QQ群里,很快就有钱陆续到账,自己再通过手机银行转账到对方指定的账户里,“前前后后操作了5个多小时,一共转了有18万多元。” 这些钱是干什么的,小严难道没有怀疑吗?其实,小严当面提出过疑问,得到了对方的直接回答:“这是网上赌博的钱,转账是‘跑分’用的。”虽然明知是违法犯罪活动,可是为了挣钱,小严依然选择了配合对方。事后小严得到9000多元报酬,已全部用于个人消费。 警惕!参与“跑分”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法律红线不可碰! “这些‘跑分’兼职,实为帮助违法犯罪团伙进行洗钱的活动,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或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等犯罪,参与者需承担法律责任。”胡猛表示,帮助洗钱的账户将被公安机关依法冻结,直接影响个人征信,手机赚钱软件并受到法律惩处。 事实上,上述涉案大学生在办理银行卡时,都被银行工作人员明确告知,将自己名下银行卡出租、转借、转卖给他人使用是违法犯罪行为。小宇所在的学校,还以主题班会形式开展过反洗钱宣传活动。但他们都被不切实际的高额利润诱惑,沦为犯罪分子实施违法犯罪的帮凶。 “我非常后悔,大家以后找兼职时一定要提高警惕,那些看起来很好挣的钱,其实都有陷阱。”小宇悔不当初。 “我们再次呼吁,每个人都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网银U盾等账户存取工具,保护好登录账号和密码等个人信息,不要出租、出借、出售个人银行卡、身份证和网银U盾等账户存取工具。侥幸心理不可有,法律红线不要碰,别为蝇头小利毁了大好前程。”胡猛说。 什么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刑法修正案(九)》增设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即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完 转自:川观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