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至7月间,被告人小李(17岁,化名)在QQ群里看到一个兼职信息,遂将对方加为QQ好友。对方(“上家”)告知小李准备两部手机,仅需要将两部手机按照其要求放在一起并拨打电话,不用小李说话,就可以按通话时长计算报酬。而实际上,这是诈骗团伙的一种网络诈骗方式。 急于赚钱的小李看方法简单、报酬还不低,将此事告知小王(化名)。小王同意加入后,在网上招聘乐赚了2人,还与小李又找到另4人加入。在一出租屋内,小李组织采用“上家”告知的方式多次为网络诈骗团伙拨打电话,其中一被害人被骗5万元。截至案发时,“上家”共计给付小李报酬47142元,小李个人获利13051元。 案发后,被告人小李经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同案其他人员均已将违法所得上交,并接受了行政处罚。 敦化市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小李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他人乐赚提供通讯技术支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告人小李犯罪时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系未成年人,且系初犯、偶犯,可依法从轻处罚。 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小李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乐赚*** 目前案件已一审生效。 通讯员 董祉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