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台设备、每时段有且仅有一名推荐者能绑定该设备参与活动,同一支付宝账号、身份证、实名认证、终端设备、手机号等均视为同一推荐者。推荐者绑定单台设备的参与活动资格将于每天23:59:59秒自动退出,次日推荐者需重新绑定设备。
(2)一名推荐者当日可绑定不同的设备,且可累计不同设备上发生的有效交易笔数,绑定设备上限为10台。同一用户同一天内至多可产生5笔被计入赏金奖励范围的交易。同一支付宝账号、身份证、实名认证、终端设备、手机号等均视乐赚呗app为同用户。
(3)多名推荐者不可同时绑定同一设备。推荐者绑定设备后,其他推荐者不可再次绑定同一设备参与活动;单台设备被其他推荐者绑定后,将自动解绑前序绑定的推荐者。
推荐者解绑设备或获得赏金达到封顶值后,该推荐者当天不再收到赏金。
(4)本规则项下的有效交易须满足如下条件:
a)每笔交易支付金额不小于3元,交易退款、取消等不计入;
b)交易符合支付宝风控规则;
c)用户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为本方案特定之目的,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支付宝实名认证用户。
(5)如有包括但不限于异常交易、异常登录等情况,支付宝将取消推荐者或相应设备的活动参与资格,并有权追责。
(6)由于采集脸部特征易受表情、妆容、环境光等可变因素影响等原因,部分用户可能无法使用刷脸支付功能,敬请谅解。如遇到无法使用设备支付问题可联系支付宝客服咨询。
(7)如出现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的情况,如自然灾害事件,活动受政府机关指令需要停止举办或调整等,支付宝可免于承担责任。
(8)支付宝及其关联公司可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对活动规则进行变更或调整(如有),相关变动或调整将公布在活动页面上,或以短信、页面消息、公告等合适的方式及时通知。
(9)如推荐者出现不正当行为(如虚假交易、作弊、恶乐赚呗app意套取现金、刷信等),将被撤销活动资格。为保证活动长期、健康发展,推荐者在推广支付宝支付时,须避免采取滥发信息、邮件等骚扰行为,未经授权不能在推广时使用“支付宝或“支付宝商户等作为推广信息签名。